您当前所在位置:首页 > 创新管理
新建区委编办:严把“三关”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创新
来源:  发布日期: 2022-09-27   访问量: 

编者按:近年来,全市机构编制部门坚持围绕中心、服务大局,聚焦“强省会”战略部署要求,紧贴本地中心工作和地域特色,以率先“作示范、勇争先”的昂扬斗志,以“自信、发奋、齐心”的精神状态,持续深化体制机制和机构改革,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,为助推我市加快打造“一枢纽四中心”、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贡献机构编制工作力量。为展示各地的相关做法和成效,达到交流互鉴、相互启发、共同提高的目的,自即日起,“南昌机构编制”微信公众号将对各县区(开发区、管理局)的相关做法和成效分期分批予以刊发。

新建区委编办着力规范机构编制管理,建立健全“编制前置”审核机制,推行“涉编事项”前置核准工作法,以“严的审核、明的程序、全的监督”不断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,推动机构编制管理创新发展。

一是重规范,严把“审核关”制定出台《关于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请示事项报送工作的通知》《关于进一步规范进人用编程序的通知》,实行机构编制事项“一个部门承办、一支笔审批”,明确涉编事项由机构编制部门专项办理审批。全区机构编制调整事项需在单位党委(党组)充分论证的基础上,由区委编办对调整事项的合理性、必要性以及政策依据进行审核后,报请区委编委统一研究。

二是明事项,严把“程序关”。严明公开招聘用编、政策安置用编、人员调配等进人用编办事程序。各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时,需提前向区委编办申请用编,并提供单位人员队伍状况、岗位空缺、年度内预计减员数等情况,经编办审核、编委批准用编后才能履行后续相关手续。截止2022年8月初,共计审批教师招聘用编120名,各类政策性安置用编63名,有效杜绝机关事业单位超编进人、违规用编进人、不按政策进人等现象。

三是强督导,严把“监督关”。将机构编制事项全部纳入监督检查范围,着重构建强有力的机构编制违纪预防体系,实行机构编制事项审批、使用、执行情况全过程监督检查,通过“事前预防、事中监测、事后督查”提升编制使用效率。要求各单位及时办理人员上下编手续,不得无故推迟,未能及时办理的,要向区委编委上报情况。明确用编进人不得超出区委编委批准的用编数,对批准用编后一年内未使用编制进人的,收回单位用编资格。